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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1-1

岩洞4,500公頃發展項目建議遷入公共設施
土木工程拓展署日前向城規會簡介首份岩洞總綱圖,建議把公共設施遷入48個岩洞,讓政府更合當地規劃騰出的用地。
     該綱圖研究的48個岩洞策略性區域,新界佔31個、港島11個、九龍6個,面積由20至200公頃。岩洞總面積約4,500公頃,四成位處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。土木工程拓展署代表表示發展岩洞項目需做環境評估,如分析地下水、對植被等影響,將來會向公眾公開更多研究資料。